為加快平陰縣城市建設步伐,經中共平陰縣委、平陰縣政府研究決定,成立平陰縣城市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為平陰縣屬國有獨資公司。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名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此次招聘中層管理人員2名、一般工作人員5名。崗位要求詳見《平陰縣城市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則、范圍及條件
1.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zhèn)?,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崗位匹配的原則;
2.報名范圍為符合條件人員均可報名,按要求填寫報名表(附件2),應聘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3.報名年齡要求40歲以下(1976年10月1日后出生),特別優(yōu)秀的適當放寬;
4.身體健康、無違法亂紀不良記錄;
5.同等條件下行政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優(yōu)先;
6.薪酬待遇:中層管理人員暫定底薪6000元加績效工資,一般工作人員暫定3000元加績效工資。
三、招聘程序
1.個人報名。符合條件的人員準備個人簡歷,個人簡歷應包含:個人基本信息、所取得畢業(yè)證書、資格證書、榮譽證書復印件及工作簡介等。報名人員攜帶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將報名表、個人簡歷前報至平陰縣政府一樓西側133室進行現場報名。電子版報名表(報名表命名方式姓名+所報職位)、個人簡歷發(fā)送至電子郵箱pycjgs@163.com。聯系人:高存亮,聯系電話:87883965,18560070670。
2. 報名時間: 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9日上午10:00點,過期不再受理。
3.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平陰縣城市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4. 研究確定面試名單。平陰縣城市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根據資格審查情況,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5. 面試。進入面試人員及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6.試用期。通過資格審查、面試等綜合考核,初步確定擬招聘人選,試用期三個月(機關事業(yè)單位報名人員除外),試用期合格后,簽訂聘用合同。
7. 辦理相關手續(xù)。一經錄用,辦理工資、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xù),繳納社會保險等費用。
8. 本次招聘由平陰縣城市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平陰縣城市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