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
面試前,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縣屬招聘單位,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對面試對象進行現(xiàn)場資格條件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應提供報考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且與網(wǎng)上報名信息一致,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應聘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歷學位證書等以及其他應聘崗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證明。
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相關(guān)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將在該崗位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相關(guān)崗位不再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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