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大學2015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tǒng)一考試報名考試工作通知
來源:青島大學網(wǎng) 閱讀:1076 次 日期:2015-01-20 11: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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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關(guān)學院及同等學力人員:

根據(jù)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關(guān)于做好2015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tǒng)一考試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5〕1號)等有關(guān)文件精神,現(xiàn)將2015年全國統(tǒng)考報名工作的有關(guān)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考要求及流程

外國語水平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報名、繳費和準考證下載全部通過“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進行。

(一)報考資格

報名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考生,必須是已通過學位授予單位資格審查并進入了“信息平臺”的申請人,即考生應具備以下資格:

1.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2年3月底以前獲得學士學位),或雖無學士學位但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對已獲得的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為國(境)外學位的,其所獲的國(境)外學位需經(jīng)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2.本人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shù)、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的有關(guān)材料已提交學位授予單位,并經(jīng)學位授予單位審查被確定具有申請碩士學位資格。

(二)網(wǎng)上報名

2015年3月1日至3月20日期間,已通過學位授予單位資格審查的申請人登錄“信息平臺”報名,通過“信息平臺”申請當年參加考試的語種或?qū)W科以及參加考試的地點。

申請我校學位的報考者一般應在山東省內(nèi)各考點參加考試。如有特殊情況,需申請在工作單位所在地參加考試的,必須向所在學院提交書面申請經(jīng)我校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報名考試。

在同等學力全國統(tǒng)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試資格的申請人,在考試資格取消期限內(nèi)不得報考。

(三)網(wǎng)上繳納報名考試費用

網(wǎng)上繳費起止日期為2015年3月1日至4月1日。通過學位授予單位資格審核的報考者均須進入信息平臺繳納報名考試費,未成功支付報名考試費的報考者,本次報名無效。

(四)網(wǎng)上下載準考證

2015年5月25日至31日,考生通過信息平臺下載準考證。

(五)全國統(tǒng)考時間

2015年5月31日(星期日)

外國語水平考試時間:9:00-11:30

學科綜合水平考試時間:14:30-17:30

二、其他事項

(一)擬報名參加考試的我校學生請盡快登錄信息平臺,點擊進入全國統(tǒng)考工作頁面,仔細閱讀報名流程及相關(guān)規(guī)定,根據(jù)要求完成網(wǎng)上報名工作。

(二)外國語水平考試語種、考試大綱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科目、學科范圍、考試大綱及指南請查閱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wǎng)政策規(guī)定欄目中文件(學位辦〔2015〕1號)。

(三)目前還沒有采集個人特征信息(指紋和電子照片)的我校學生,需留意青島大學研究生院在職教育辦公室網(wǎng)站,我校將在2月下旬安排采集工作。

(四)請各學院按照有關(guān)文件要求,精心組織,做好今年同等學力全國統(tǒng)考報名工作。

考試咨詢:0532-82991011,85950198

報名網(wǎng)站: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中心

(http://www.cdgdc.edu.cn)

青島大學研究生院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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