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廣東省藥學專業(yè)初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后提交報名資料通知
來源: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網 閱讀:962 次 日期:2014-04-11 15: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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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3年度廣東省藥學專業(yè)初、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后提交報名資料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考生):

2013年度廣東省藥學專業(yè)初、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成績及合格標準已公布。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的通知,請選擇廣州市報名點考試全科合格的考生,按以下安排提交報名資料。

一、提交報名資料時間

2014年4月14日至4月18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地址

廣州市小北路266號北秀大廈8樓,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三、提交材料清單

1.《2013年度廣東省藥學專業(yè)初、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考生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如不慎遺失,請到“相關表格下載”欄目下載相應空白表格,并按報名時填報的信息在電腦上填妥、導入電子版照片、雙面打印、蓋章。

2.本人有效身份證和學歷(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以駐店藥師資格報考初級者,只需提交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交駐店藥師資格證、駐店藥師注冊證(有效期內)、駐店藥師繼續(xù)教育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報考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符合報考條件中第(二)條第1-3款者還需提交藥師或相關初級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四、注意事項

請務必按本通知要求,持報考材料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審核。特別注意,2014年5月9日為提交材料的最后期限,逾期提交將不再受理,證書將無法制發(fā)。

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4年4月9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其他職業(yè)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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