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部分職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經(jīng)研究,對部分職位予以調整,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取消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情況(7個職位)
報考單位 | 報考職位 | 職位編碼 | 招錄 名額 | 考生 人數(shù) |
宜賓市航務管理局 | 屏山縣航務處財會 | 2615003027 | 1 | 4 |
高縣動物衛(wèi)生監(jiān)督所 | 工作員 | 2615006033 | 1 | 4 |
珙縣森林病蟲防治檢疫站 | 工作員 | 2615035074 | 1 | 4 |
珙縣水政監(jiān)察大隊 | 水保工作員 | 2615038079 | 1 | 3 |
筠連縣檔案局 | 管理股工作員 | 2615054102 | 1 | 0 |
屏山縣森林病蟲防治檢疫站 | 檢疫員 | 2615084136 | 1 | 2 |
宜賓市翠屏區(qū)財政國庫支付中心 | 工作員 | 2615103159 | 1 | 3 |
報考取消職位已繳費的考生可于2013年10月11日下午17:00前,由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和《2013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到宜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03室(宜賓市翠屏區(qū)南岸長江大道西段13號)改報本市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1次。
特別提醒:報考信息表須由考生到改報后的用人單位審查合格,在報名表上注明改報后的報考單位、報考職位、職位編碼,審查單位加蓋印章。其中,區(qū)縣及以下單位的資格審查工作由所在區(qū)縣人社局具體負責,森林公安機關所有職位的資格審查工作由市森林公安局具體負責,公安機關所有職位的資格審查工作由市公安局具體負責)。
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改報的視為棄權,棄權者作退費處理,由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
二、考生超過5人但未達開考比例職位的調減情況(3個職位)
報考單位 | 報考職位 | 職位編碼 | 原招錄 名額 | 考生人數(shù) | 調整后 招錄名額 |
宜賓市公安機關 | 法醫(yī) | 2615002016 | 9 | 31 | 6 |
珙縣動物衛(wèi)生監(jiān)督所 | 檢疫執(zhí)法(一) | 2615021053 | 3 | 8 | 1 |
興文縣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 | 工作員 | 2615097149 | 2 | 6 | 1 |
三、有關招考單位的咨詢電話(區(qū)號0831)
市審計局:8203674
市航務管理局:2365725
市動物衛(wèi)生監(jiān)督所:8239759
市投資促進局:8210663、8224762
市森林公安局:8250236、8250226
市公安局:2228032、2228039
臨港區(qū)人社局:5108995、5108937
翠屏區(qū)人社局:8237649宜賓縣人社局:6206188
南溪區(qū)人社局:3333346江安縣人社局:2620738
長寧縣人社局:4623001高縣人社局:5365458
筠連縣人社局:7728456珙縣人社局:4011973
興文縣人社局:8823197屏山縣人社局:5700223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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