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xiàn)訴調對接的規(guī)?;?、系統(tǒng)化運作,經(jīng)研究,我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專職調解員(勞務派遣制),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專職調解員5名。
二、 招聘條件
(一)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
(二) 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熱心調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專
業(yè)素養(yǎng),工作責任心強,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三) 年齡30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含40周歲),具有法律
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法律工作或調解工作3年以上(含3年)。若應聘者調解能力特別突出的,則年齡、學歷可適當放寬;
(四) 具有杭州城區(qū)(含蕭山、余杭)戶口。
三、招聘辦法
(一)報名方式。采用現(xiàn)場報名,符合條件人員于工作時間至西湖法院(文二西路9號)大廳導訴臺填寫專職調解員報名表(附一寸照1張),并提交戶籍、身份證、學歷證書、工作經(jīng)歷證明(合同)復印件。報名時間自公告刊登之日起至2013年7月31日。
(二)資格初審。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審核合格者通過短信或電話通知參加資格復審。
(三)資格復審、面試及調解能力測試。資格初審合格者在接到短信或電話后參加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時需提交戶籍、身份證、學歷證書、工作經(jīng)歷證明(合同)原件。資格復審合格的方可參加面試及調解能力測試。面試、調解能力測驗的時間和地點均另行通知。
(四)體檢與考察。根據(jù)報名人員的基本條件、面試成績及調解能力測試情況,按照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擇優(yōu)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如體檢或考察不合格,依次向下順延遞補。
根據(jù)考試、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經(jīng)過試用期后,簽訂勞務派遣合同。
四、其他說明
聘用人員享受五險一金,工資待遇面議。
聯(lián)系人:曹蕾、郭宸光
咨詢電話:88497981、88497954
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
二O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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