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考民法物權法復習要點二
來源:易賢網(wǎng) 閱讀:1268 次 日期:2016-11-29 15:20:31
溫馨提示:易賢網(wǎng)小編為您整理了“成考民法物權法復習要點二”,方便廣大網(wǎng)友查閱!

2、所有權的權能

權能意味著行使權利的各種可能性。所有權的權能是指所有權的內容或職能,是所有人為實現(xiàn)其所有權對其所有物可以實施的行為。

(1)占有。占有是指民事主體對財產(chǎn)實際上的占領和控制。占有是所有權最基本的一項權能,它總是表現(xiàn)為一種持續(xù)的客觀的靜止狀態(tài)。在一般情況下,所有人是物的事實占有人,同時,占有可以同所有人分離而屬于非所有人。

占有有自主占有與他人占有、合法占有與非法占有、善意占有與惡意占有、有權占有與無權占有之分。

(2)使用。使用是指直接依照財產(chǎn)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所有人對于自己的財產(chǎn)當然有使用權。同時,所有人也可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將使用權轉移給非所有人行使。

(3)收益。收益是指財產(chǎn)上獲得經(jīng)濟利益。

(4)處分。處分是指依法對物進行處置,從而決定物在法律上的命運。處分權能是擁有所有權的根本標志。沒有處分權能,所有人無從實現(xiàn)生產(chǎn)資料和勞動力的結合,從而無法進行實際的生產(chǎn)活動。處分包括事實處分和法律處分。

所有權的取得和消滅

1、所有權的取得

所有權的取得是指民事主體根據(jù)一定法律事實獲得某物的所有權,從而在該特定主體與其他人之間發(fā)生以物為客體的所有權法律關系。所有權的取得有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之分。

2、所有權的消滅

所有權的消滅是指因一定的法律事實而使所有人喪失其所有權,或使所有權與所有人分離。所有權的消滅有絕對消滅和相對消滅之分。

抵押權

抵押權是指債權人對于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占有,繼續(xù)使用收益,而供擔保之物,于債務不履行時,有權以該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物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shù)膿N餀唷?/p>

1、抵押權的特征

(1)抵押權是擔保物權;

(2)抵押權具有附屬性,是從權利;

(3)抵押權具有不可分性;

(4)抵押權具有物上代位性;

(5)抵鉀權的客體主要是不動產(chǎn),還包括權利人行使其權利更為便利以及所有人占有使用更為適當?shù)膭赢a(chǎn)。

2、抵押權的設定

3、抵押權的效力

(1)限制所有權的效力;

(2)對抗第三人的效力;

(3)變價處分和優(yōu)先受償?shù)男Я?

(4)從屬于債權的效力。

更多信息請查看成考
易賢網(wǎng)手機網(wǎng)站地址:成考民法物權法復習要點二
關于我們 | 聯(lián)系我們 | 人才招聘 | 網(wǎng)站聲明 | 網(wǎng)站幫助 | 非正式的簡要咨詢 | 簡要咨詢須知 | 新媒體/短視頻平臺 | 手機站點

版權所有:易賢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