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濟寧市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注意事項
來源:易賢網(wǎng) 閱讀:1873 次 日期:2016-11-28 09: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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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7年4月10日前將在山東會計信息網(wǎng)公布我省會計初級資格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及有關事項,報考人員應于規(guī)定時間內(nèi)打印準考證。

(二)按照省物價局魯價費函〔2013〕28號文件規(guī)定,初級資格考務費每科56元。根據(jù)《濟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濟寧市免征市級部分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實施辦法的通知》(濟政辦發(fā)〔2013〕35號)的文件規(guī)定,在省級以上網(wǎng)站報名繳費的考試類收費項目,實行”先繳后退”的辦法。對報考我市初級資格考試的考生,在報名時需繳納報名費用,待考試成績公布以后,再予以退費。對報名繳費后未參加考試或沒有有效成績單的考生,所繳納的報名考務費不予退還。具體退費方式、退費時間,將在考試成績公布后通過濟寧會計信息網(wǎng)網(wǎng)站進行通知,詳情請考生留意網(wǎng)站信息。

(三)報考人員務必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完成報名、交費等事宜,填報信息應真實完整,報考照片應人臉清晰、亮度適中。報考人員交費完成后,報考信息、照片將無法修改,因填報信息、上傳照片錯誤,漏交費用以及照片不清晰等原因造成報名失敗或者無法參加考試的,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責任。

報考人員請勿輕信社會培訓機構關于會計初級資格報考的虛假宣傳,請勿讓他人或培訓機構代報名,因代報名造成報名失敗的,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責任。

(四)考試結束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將對答卷的雷同情況進行排查。確認為雷同卷的,將予以公告,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考試合格的,合格證書發(fā)放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具體事宜請咨詢當?shù)厝肆Y源社會保障部門。

2017年濟寧市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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