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時需提供《報名表》,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集體戶需提供加蓋公章的戶口首頁復印件及本人頁原件)、學歷學位證書(留學歸國人員需提供經(jīng)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認證的相關材料)、資格證書、職稱證書以及所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經(jīng)歷證明、社保證明等)的原件和復印件;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還需提供就業(yè)推薦表、成績單(需學校教務部門蓋章)、三方協(xié)議(原件)、學生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2016年北京市南水北調(diào)東干渠管理處招聘工作人員公告(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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