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共同負責。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
為保證考生質量和達到競爭擇優(yōu)的目的,原則上按崗位招聘人數和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開考。少數急需緊缺專業(yè)的崗位報考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經用人單位申請,報招考工作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可調劑到相近專業(yè)的崗位或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2016年黃岡市中心醫(yī)院專項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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