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6年磐安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將體檢復查結果予以公布。備注中注明“可提出復檢”的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之日起7日內到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提交書面的復檢申請,逾期視為放棄。復檢時間另行通知。
中共磐安縣委組織部
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1月4日
2016年金華市磐安縣事業(yè)單位招聘體檢復查結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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