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16年9月28日發(fā)布的《浙江同濟科技職業(yè)學院、浙江省水利水電干部學校公開招聘人員(非教學崗位)公告》,我院已接受報名?,F(xiàn)對以下六個崗位報考人員資格審查結果公布如下:
一、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
| 崗位 | 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 |
| 水情宣傳 | 沈麗媛、黃慧、李恬怡、王慧超、陳曉晶、林素真、肖韓 |
| 基建管理 | 陳超、巫雨璁、王霞、常潔、姚金蘭、曹麗娜、于萬秀、郭淇鋼、蔣皓杰、趙金鋒 |
| 會計 | 沈璐璐、柳昱竹、張賽、裘懿、張祎青、施凱、何暢、陳佳、劉麗娜、徐筱 |
| 系統(tǒng)管理與維護 | 邵奇、汪洋、江宜為、寇旺斌、高晨舒、李晶晶 |
| 思政輔導員(3) | 虞曄麗、邱君媛、孟秀蘭 |
| 思政輔導員(5) | 張曉婷、蘇勇、李剛、周明、方昉、于晶 |
備注:輔導員(1)、(2)、(4)崗位報名符合條件人數(shù)不足最低開考比例,不予開考。
二、考試安排
(1)資格復審
| 資格復審時間 | 地點 |
| 11月7日(周一)下午13:10-16:00 | 行政樓四樓402辦公室 |
報名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貼近照);
2、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3、全日制本科及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yè)生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留學歸國人員提供教育部認證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本科或研究生學習階段學習成績單(應屆畢業(yè)生提供)。
4、基建管理崗位,有涉及放寬條件的,需提供相關工作證明材料。
輔導員3、5崗位,需提供黨員證明、學生干部工作經歷證明或專、兼職輔導員滿一年證明。報考輔導員(5)崗位的考生,有涉及放寬條件的還需提交3年級以上學生工作經歷證明。
上述材料審驗原件,并請自行備妥復印份一套供招聘單位留存。
應聘人員提供的證件(證明)不全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或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應聘資格。
(2)考試資格取得
通過資格復審,拿到準考證,視為取得初試資格。
(3)考試
考試分筆試加兩個環(huán)節(jié)。
筆試定于2016年11月8日上午、面試定于11月9日在同濟學院校內進行,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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