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初審時間:
2016年11月11日9時—11月15日17時。
招聘機關(guān)對應聘人員最后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在此期間報名系統(tǒng)不對應聘人員開放。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特別是報考市戒毒康復中心、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服務中心崗位的應聘人員未經(jīng)公示或公示有異議),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
2016年寧波市公安局屬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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