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考比例:崗位應聘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少數(shù)專業(yè)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政府人社部門同意后,根據(jù)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應聘崗位要求為博士或教授的不設置開考比例。
2、考試方式
①應聘崗位要求為博士或教授的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
②應聘教師崗位:采取筆試、試教、科研成果量化評分(量化評分標準見附件)相結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40%,試教占綜合成績的50%,科研成果量化評分占綜合成績的1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應聘崗位專業(yè)知識(筆試命題制卷按學科大類)。
試教與科研成果量化評分:根據(jù)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筆試人數(shù)超過5人的崗位按1:5的比例,不足5人的按1:3的比例)確定試教和科研成果量化評分人員。試教采取課堂授課的方式,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課堂教學掌控能力及教學基本素質等;科研成果量化評分按照所取得的科研成果予以評分。
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含60分)。
③應聘學報編輯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科研成果量化評分相結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5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40%,科研成果量化評分占綜合成績的10%(量化評分標準見附件)。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
面試與科研成果量化評分:根據(jù)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排名先后(筆試人數(shù)超過5人按1:5的比例,不足5人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和科研成果量化評分人員。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形象氣質、語言表達、綜合分析能力等;科研成果量化評分按照所取得的科研成果予以評分(詳見湖南廣播電視大學2016年公開招聘科研成果量化考核標準)。
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含60分)。
④應聘輔導員崗位、管理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5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5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
面試:根據(jù)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筆試人數(shù)超過5人按1:5的比例,不足5人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形象氣質、語言表達、綜合分析能力等。
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含60分)。
⑤應聘其他崗位:采取筆試、面試、實際操作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3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30%,實際操作考核占綜合成績的4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
面試與實際操作考核:根據(jù)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筆試人數(shù)超過5人的按1:5的比例,不足5人的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和實際操作考核人員。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形象氣質、語言表達、綜合分析能力等;實際操作考核主要測評應聘人員運用專業(yè)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展示自己在專業(yè)及方向上的相關技能。
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含60分)。
各環(huán)節(jié)考試成績在湖南廣播電視大學網(wǎng)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