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不能申請認(rèn)定教師資格?
來源:易賢網(wǎng) 閱讀:2613 次 日期:2016-10-16 11: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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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不能申請認(rèn)定教師資格?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能申請認(rèn)定其教師資格:

1.被撤銷教師資格不滿5年的人員;

2.喪失教師資格人員;

3.被剝奪政治權(quán)利或故意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人員;

4. 受到參加教師資格考試作弊處罰不滿3年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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