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審核時間:2016年10月24日上午9:00至2016年10月25日下午6:00止。
依據本簡章規(guī)定的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在一個工作日內提出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不同意報考的要簡要說明理由。
報考者要認真核對報考崗位的招聘條件(特別注意年齡、職稱要求,是否有工作經歷要求等),凡是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報考資格,責任由報考者承擔。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不得再改報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在報名期內,可以再改報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