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遵守國家法律,為人誠實正直, 責任心強,性格溫和,耐心細致;工作認真負責,能吃苦耐勞,具有一定的溝通協(xié)調能力;具有青島市戶口并在青島市區(qū)有固定住所。
二、具體崗位
行政崗位1名。
要求:
(一)30周歲以下(1986年10月以后出生),男性優(yōu)先,大專及以上學歷相關專業(yè),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
(二)兩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能熟練使用辦公設備,具有網絡基本知識,熟練駕駛(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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