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將《個人簡歷》和《應聘人員資格審查表》發(fā)送至zhaopin@bca.gov.cn,接收材料截止日期:2016年11月27日。
2.發(fā)送簡歷的郵件標題格式為“應聘崗位,姓名,XXXX學校,XXXX專業(yè),學歷,生源地”。
3.考生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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