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員待遇
年收入一般不低于我縣上一年的全社會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具體參照我縣政府購崗技術人員工資標準,并按規(guī)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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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本公告內容有異議的,應當在本公告發(fā)布后7日內提出,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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