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核需攜帶的材料
參加資格復核的考生應自行打印附件2:《大田縣2016年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份,并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復印件依序裝訂成冊:
1.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歷證書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簡稱學信網(wǎng),http://www.chsi.com.cn/)上查詢打印;學位證書須提供全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網(wǎng)站(簡稱學位網(wǎng),http://www.cdgdc.edu.cn/)上查詢結果并打印。
2.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報到證、準考證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證書或證明。
3.報考有工作經(jīng)驗、經(jīng)歷要求崗位的,須提供能體現(xiàn)崗位所要求工作經(jīng)驗、經(jīng)歷的養(yǎng)老保險繳費憑證或聘用(勞動)合同或所在單位出具的證明等有效憑證。
4.機關或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須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同意辭職的證明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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