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3天內,辦公室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電子郵件或電話向報名人員反饋初審結果。
崗位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報名人數不足的相應核減有關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需告知報考人員。
應聘資格的取得。符合組織考試條件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向應聘者發(fā)出考試有關安排的通知,并發(fā)放準考證。
版權所有:易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