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審時間:2016年8月9日11:00—8月13日16:00
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jié)假日不休息),及時查看本單位網(wǎng)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并確認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少的內(nèi)容,并退回報名人員補充。招聘單位在待審核期滿后48小時內(nèi),未對報名信息進行處理,視為初審通過。網(wǎng)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安排專人接聽咨詢電話,提供咨詢服務。
2016年泰安市泰山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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