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我市城區(qū)學校缺編教師的需要,決定2016年秋在我市中小學在編教師中公開選調部分學科教師到城區(qū)學校任教。實施辦法如下:
一、選調學校范圍
羅城、附城(不含新樂片,下同)、素龍、雙東四個街道范圍內的中小學。在本次公開選調中,廷鍇紀念中學、實驗中學、羅定中學城東學校劃分為A類中學,其余中學(含羅定市中等職業(yè)技術學校)劃分為B類中學;實驗小學、羅定第一小學、羅城街道所屬小學劃分為A類小學,其余小學劃分為B類小學。
二、選調名額
共選調教師164名。其中A類中學選調27名,B類中學選調52名;A類小學在鄉(xiāng)鎮(zhèn)中學教師中選調28名、在鄉(xiāng)鎮(zhèn)小學教師中選調35名,B類小學在鄉(xiāng)鎮(zhèn)中學教師中選調8名、在鄉(xiāng)鎮(zhèn)小學教師中選調14名。選調教師的具體學科及名額見《羅定市2016年城區(qū)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名額表》(附件一)。
三、選調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在工作崗位上做出優(yōu)良的成績。由學校在《羅定市2016年城區(qū)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考表》(附件二)中填寫報考教師近三年任教班科期末統(tǒng)考統(tǒng)測成績排名情況,對工作表現(xiàn)好的教師,加具“ⅩⅩⅩ同志工作表現(xiàn)良好,同意報考”的意見;對不遵守工作紀律,教學效能低下的教師,學校不得同意其報考。
2.報考中學教師崗位的要求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報考學科與所學專業(yè)對口;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要求??萍皩?埔陨蠈W歷,報考學科與所學專業(yè)或原任教學科對口或相近。
3.報考中學教師的,年齡要求在45歲以下(1971年7月1日后出生)。
4.懷孕及產(chǎn)假期間的女教師,以及因身體健康問題不能堅持教學崗位工作的教師暫不參加今年的報考。
四、考試及錄用辦法
選調錄用采用面試與綜合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具體如下:
(一)面試
1.面試內容
(1)中學:
①政治、語文、數(shù)學、物理、化學、英語、生物、歷史、地理學科的面試內容為所報考學科的高中教材內容;
②音樂、美術、體育、計算機、學前教育、電子學科的面試內容為所報考學科的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
(2)小學:
①語文、數(shù)學、英語學科的面試內容為所報考學科的小學教材內容;
②音樂、美術、體育、計算機、學前教育學科的面試內容為所報考學科的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
2.面試方式:
中小學語文、數(shù)學、英語及中學政治、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學科的面試方式為模擬上課(15-20分鐘)。其他學科的面試方式為專業(yè)技能測試和說課。
3.面試時間:7月31日??忌氂诋斕焐衔?時20分前到廷鍇紀念中學報到。
4.面試地點:廷鍇紀念中學。
面試成績于8月2日在“羅定教育”網(wǎng)公布,考生請自行登錄網(wǎng)站查詢。面試以滿分的60%為最低分數(shù)線,對成績未達最低分數(shù)線的不予錄取。
(二)綜合考核
1.確定考核對象。各學科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名額1:2的比例確定考核對象(不為A、B類)。
2.綜合考核辦法。市教育局組織成立考核工作組,向考核對象原工作單位綜合考核其德、能、勤、績情況(重點考察思想品德、業(yè)務能力、綜合素養(yǎng)等)。綜合考核結果分為優(yōu)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三)錄用辦法
1.對綜合考核評為良好以上等次的考核對象,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學科選調名額范圍內確定A類、B類學校錄用對象,由市教育局統(tǒng)籌安排到具體學校任教。
2.小學語文、數(shù)學、英語教師若未能在鄉(xiāng)鎮(zhèn)中學教師中按選調名額錄滿的,相應增加在鄉(xiāng)鎮(zhèn)小學教師中選調的名額。
3.B類學校教師考上A類學校的,相應補充增加B類學校選調名額。8月下旬學校教師回校集中上班前,以上學校由于教師臨時減員等確需增加選調名額的,由市教育局審定后予以增加。
五、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7月26日至27日。
2.報名地點:報考中、小學教師的報考地點分別為羅定市教育局教研一室、二室。
3.報名資料:
⑴身份證和畢業(yè)證的原件、復印件;
⑵小1寸彩色相片2張;
⑶提交《羅定市2016年城區(qū)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考表》,填寫《羅定市2016年城區(qū)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考名冊》(附件三),并把填寫的《羅定市2016年城區(qū)學校公開選調報考名冊》資料(以“姓名”加“報考資料”為文件名),報考中學者發(fā)送到教研一室郵箱ldjyjyys@126.com,報考小學者發(fā)到教研二室郵箱ldjyjyes@126.com。以上表格請考生自行在“羅定教育”網(wǎng)(http//ld.edugd.cn)下載填寫。
4.考務費:報考者需交考務費100元。
六、聘用辦法
被選調到新學校的教師,按羅辦發(fā)[2013]14號文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編制轉移及崗位聘用手續(xù)。
根據(jù)粵教師〔2015〕1號文的精神,選調的教師到新的學校后,按原有的崗位等級聘用。
七、組織領導
成立選調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組成:組長陳定三(市政協(xié)主席),副組長廖云(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何文通(副市長),成員彭向明(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張永漢(市府辦副主任)、鄧罕超(市教育局局長)、謝炳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彭旬伙(市教育系統(tǒng)黨委副書記)、彭家福(市教育局黨組成員、人事股股長)。領導小組下設選調考試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彭家福同志兼任),設在市教育局人事股,負責報名、考核等的組織工作。
羅定市教育局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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