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滁州市天長市中小學新任教師招聘考試現(xiàn)場資格復審人員公告
來源:安徽省天長市人民政府 閱讀:1096 次 日期:2016-07-13 14: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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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安徽省教育廳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師﹝2016﹞25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對天長市2016年中小學新任教師招聘考試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公告如下(具體人員見附件)。

現(xiàn)場資格復審相關要求:

1.請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自行打印本人《2016年安徽省中小學新任教師招聘考試資格復審信息表》(在http://jszp.ahzsks.cn/打?。?,于7月15日正常工作時間至天長市教育體育局5樓會議室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

2.經(jīng)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按時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專業(yè)測試資格。由此出現(xiàn)人選缺額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并列進入)。

3.現(xiàn)場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屬全日制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所在學校蓋章的就業(yè)推薦表等材料;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招聘崗位規(guī)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等材料;

(3)屬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招聘崗位規(guī)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外,還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機關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上述人員中,屬已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且參加2016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在2016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憑市、縣(市、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教師資格證書編號的書面證明辦理報考資格復審;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6年畢業(yè)但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yè)時間以及“2016年畢業(yè),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yè)證書待發(fā)”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4.經(jīng)省物價局核準,現(xiàn)場資格復審合格考生,每人交納80元專業(yè)測試費用。

天長市教育體育局

2016年7月12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安徽省教師招聘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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