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溫州市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蒼南縣民族宗教事務局選調事業(yè)單位人員公告
來源: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 閱讀:1034 次 日期:2016-06-29 10: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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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優(yōu)化和充實宗教行政執(zhí)法干部隊伍結構,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范圍公開選調縣民族宗教事務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名。

一、選調職位

縣宗教行政執(zhí)法大隊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1名。

二、選調條件

1、熱愛宗教工作;

2、嚴格遵守黨紀政紀和法律法規(guī),能吃苦耐勞,誠實守信;

3、在事業(yè)單位工作滿1年及以上在編在崗人員(經費自理除外),近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文秘專業(yè)(見附件1);

5、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身心健康。

三、報名程序及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筆試、擇優(yōu)聘用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4日-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報名地點: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縣行政副中心2號樓2樓204室),聯(lián)系人:雷開壽,咨詢電話:64756485,

3.報名方法:報名者如實填寫《蒼南縣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蓋章后,持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年度考核表復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同底照片1張等相關資料。

報名資格條件中所涉及其他時間計算問題,均統(tǒng)一截止到2016年7月8日。

四、資格審查

對選調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初審結果以電話或短信形式通知其本人,符合條件者參加筆試。報考者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符合報考條件與報考崗位的人數不足2:1的,商有關部門研究決定是否開考。

五、筆試

報名資格審查符合條件人員列入筆試對象。筆試采取寫作方式,主要考察文字綜合運用能力。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考察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疾旃ぷ饔蛇x調單位主管部門組織進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予以監(jiān)督;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zhí)行。

七、確定人員

經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選調人員,并在蒼南人才網公示5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

選調工作由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蒼南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具體負責實施。未盡事宜由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蒼南縣民族宗教事務局負責解釋。

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蒼南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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