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臨安市旅游局決定公開選調公務員1名,現(xiàn)將選調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數(shù)
臨安市旅游局中層副職1名。
二、選調范圍
具有公務員身份的在編在崗人員(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三、選調條件
選調對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黨性觀念強,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熱愛旅游工作,團結協(xié)作精神強;
3.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6.機關部門新招錄公務員需在部門服務滿3年,鎮(zhèn)街新招錄公務員需在鎮(zhèn)街服務滿5年;
7.具有扎實的文字功底和一定的統(tǒng)籌協(xié)調能力;
8.具有規(guī)劃專業(yè)或者相關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考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選調: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本次選調通過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察、討論決定等程序擇優(yōu)選調。
1.報名。報名時間為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24日(雙休日除外)。報名者按照要求填寫報名表(下載地址:臨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lald.gov.cn),在征得單位同意后加蓋公章,并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張,在規(guī)定時間期限內將相關報名資料交至臨安市旅游局辦公室(天目路327號5樓)。咨詢電話:0571—63718647。
2.資格審查。按照選調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者,取消其選調資格。資格審查后符合選調條件的,確定為面試對象。
3.面試。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考察。根據(jù)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5.調用。根據(jù)面試成績及考察等情況,擇優(yōu)提出擬選調人選,并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臨安市旅游局負責解釋。
臨安市旅游局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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