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jù)現(xiàn)場資格復審結果,現(xiàn)發(fā)布朝陽區(qū)2016年上半年規(guī)范管理事業(yè)單位考試錄用工作人員第一批面試人員名單和調劑職位招考簡章,并將調劑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劑時間
5月23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調劑地點
北京市朝陽區(qū)委黨校1號樓506教室(詳見當日水牌)
三、調劑報名注意事項
1、可以申請調劑的考生范圍為參加“朝陽區(qū)2016年上半年規(guī)范管理事業(yè)單位考試錄用工作人員”綜合能力筆試的考生,且筆試成績高于60分(含60分);
2、已進入第一批面試人員名單的考生不得參加調劑;
3、申請調劑的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調劑職位;
4、申請調劑的考生應當于2016年3月23日(含)前,既已經符合《朝陽區(qū)2016年上半年規(guī)范管理事業(yè)單位考試錄用工作人員公告》以及調劑職位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
四、調劑報名需攜帶的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戶口本原件,集體戶口的考生須持加蓋單位公章的戶主本頁復印件;
3、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原件;
4、報考職位要求政治面貌的需提供團員、中共黨員證明材料;
5、社會人員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學信網“學歷查詢”欄目本人學歷信息頁打印件;
(2)報考職位要求工作經歷的,考生須提供能證明工作經歷、年限的有關材料(勞動合同及社保繳費證明等)和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錄機關同意,可在體檢考察時提供;
6、應屆畢業(yè)生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學歷、學位證明材料(如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則提供學校開具的在讀證明及學信網“學歷查詢”欄目本人學籍信息打印件);
(2)就業(yè)推薦表原件;
7、網上打印的報名表;
8、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朝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