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3號)
來源: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 閱讀:966 次 日期:2016-05-09 16: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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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關于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的通知》(吉政辦發(fā)〔2010〕16號)精神,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吉林省林業(yè)廳、吉林省文化廳、吉林省農業(yè)委員會、吉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fā)局、吉林省社會科學院(社科聯)決定,所屬10家事業(yè) 單位2016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10家事業(yè)單位共招聘高層次人才14名,具體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及其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身體健康。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5年5月9日至1998年5月9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5月9日為準。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2016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報考不受年齡限制。

(二)崗位條件。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yè)、工作經歷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公職人員。

3. 在讀的非2016年畢業(yè)生(2017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16年畢業(yè)生)。

4.現役軍人。

5.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回避情形

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或者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由招聘單位受理。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報名時間:2016年5月17日—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

(三)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填寫《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3號)》(附件2,從網上下載打印填寫),并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及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一式一份、3張近期同底(6個月內)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6年畢業(yè)尚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書的,須提供由本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外地報考人員可先將報名表及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證和有關材料的復印件通過傳真的方式報名,在面試前資格復查時送達相關證件原件。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四)資格審查及繳費。由招聘單位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通過資格審查考生現場進行繳費。外地考生資格審查結果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在對證書原件進行復查時繳費。

(五)開考比例。本次公告所涉及各崗位計劃均不設開考比例。

四、招聘考試

考試采取多種方式進行,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荚嚦煽冊诟髡衅竼挝痪W站進行公布。

本次招聘公告全年有效,對無人報名的崗位或計劃未招滿的崗位,招聘單位及時公布剩余計劃,對剩余計劃,招聘單位經主管部門同意可以調整或重新設置招聘崗位條件。剩余計劃和調整后的崗位條件請考生及時關注招聘單位網站本公告招聘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對剩余計劃,其考試時間及方式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自行確定,以補充公告的形式及時向社會告知,請考生及時關注招聘單位網站信息。

五、體檢、考察和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按招聘計劃1:1比例在及格線以上人員中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guī)定在指定醫(yī)院組織實施。

體檢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六、聘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辦理聘用手續(xù)前自動放棄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根據招聘單位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017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不辦理聘用手續(xù)。

七、注意事項

凡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證件審核、考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同時,對應考人員作弊行為經查實的,一律取消考試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通報所在單位、學校,5年內不得參加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考試工作人員參與考試作弊的,一經查實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八、信息發(fā)布及政策咨詢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網(http://www.jlrc.com.cn/)為本次公告的發(fā)布網站。吉林省林業(yè)廳網站(http://lyt.jl.gov.cn/)、吉林省文化廳網站(http://wht.jl.gov.cn/)、吉林省農業(yè)委員會(吉林農網)網站(http://www.jlagri.gov.cn/)、吉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fā)局(http://dkj.jl.gov.cn/)網站、吉林省社會科學院(社科聯)網站(http://www.jlass.org.cn/)為此次公開招聘的工作網站,請考生及時關注相關信息。

政策咨詢電話:

0431—88626602 (吉林省林業(yè)廳人事處)

0431—85614180 (吉林省文化廳人事處)

0431—88906492 (吉林省農業(yè)委員會人事處)

0431—88526935 (吉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fā)局人事處)

0431—84636769 (吉林省社會科學院人事處)

報名仲裁電話:

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

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吉林省林業(yè)廳

吉林省文化廳

吉林省農業(yè)委員會

吉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fā)局

吉林省社會科學院(社科聯)

2016年5月9日

附件1: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3號)

附件2: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3號)

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易賢網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和咨詢回復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詢?yōu)闇剩?/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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