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商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2016年招聘人員(輔導員)公告
來源:浙江省人事考試 閱讀:972 次 日期:2016-04-16 11: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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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浙江商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商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為浙江省商業(yè)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全日制公辦高職院校,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學校位于杭州市濱江高教園區(qū)。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輔導員2名,均為專業(yè)技術崗位。因工作期間入住學生公寓需要,男女各招1名。

符合《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zhí)行的有關規(guī)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的人員,均可應聘。

招聘崗位具體要求為:

(一)中共黨員,能按要求入住學生公寓;

(二)碩士,專業(yè)不限;

(三)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0年5月20日后出生);

曾在大學期間擔任過主要學生干部(班長、團支書、院系學生組織的部長、校級社團或青年志愿者協會負責人、學生黨支部委員等),或具有兩年以上輔導員工作經歷者,優(yōu)先考慮。

符合其他條件的應屆畢業(yè)生和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歸國人員,可憑就讀高校的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報名應聘,對其學歷、學位的審查延后至報到時。

關于輔導員工作經歷,一般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加以甄別。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應聘人員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5月20日,登陸http://zhaopin.zjbc.edu.cn/并按提示報名。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7天內,學校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在網上集中反饋初審結果。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5倍,否則將取消有關崗位招聘計劃。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各按50%計入總成績。

筆試前安排資格復審,應聘人員應攜帶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含就業(yè)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1、筆試。

筆試內容:職業(yè)能力傾向測試和崗位相關的專業(yè)知識測試(不指定教材)。滿分100分,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

面試方式:答辯和業(yè)務能力測試,滿分各100分,并以50%計入面試成績。

答辯由應聘者就本人學習工作經驗、崗位認知等方面進行稱述,并接受開放性提問;業(yè)務能力測試由用人部門根據崗位需要考查應聘人員的業(yè)務處理能力和相關素質。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資格復審、筆試時間和面試有關安排將另行在學院人事處網站公布。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總成績最優(yōu)者(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男、女各1名)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工作參考《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進行。

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考察工作的辦法進行。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xù)。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yè)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失去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由學校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各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jiān)督:

1、招聘單位網站(http://rlzyc.zjvcc.cn,“人才招聘專欄”);

2、主管部門網站(http://www.zcgc.cn/);

3、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機關事業(yè)公開招聘)。

其中,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發(fā)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jiān)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省商業(yè)集團有限公司組織人事部:0571-87027665;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五、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杭州市濱江區(qū)濱文路470號(郵編:310053)

聯系電話:0571-58108056(人事處譚老師)

E-MAIL:rsc@zjbc.edu.cn

浙江商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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