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條件。
1. 思想政治素質較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信廉潔,勤奮敬業(yè),團結合作,作風嚴謹,有良好的職業(yè)素養(yǎng);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崗位的具體條件。
各崗位所需要的具體條件見附件《2016年廣西-東盟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工作人員招聘崗位一覽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一年內失信行為超過或達到6分的人員;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