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你委《關于錄用高磊同志的函》(泉志〔2015〕7號)收悉。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福建省委組織部、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fā)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福建省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閩公局發(fā)〔2015〕3號)以及《關于下達2015年度全省政府系統(tǒng)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錄用計劃的通知》(閩公局發(fā)〔2015〕8號)文件精神,經(jīng)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合格,批準錄用高磊同志為泉州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一年。
詳情請查看: http://www.qzrs.gov.cn/News/Detail/198966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9月30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福建省事業(yè)單位招聘網(wǎng)
版權所有:易賢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