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應屆生,報考云南省公務員時沒簽訂3方就業(yè)協議,報考單位:無。5月簽訂三方協議,在6月初簽訂勞動合同。檔案,黨組織,戶口已經跟學校說好緩寄,我還要開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嗎?我報考的時候確實沒單位,現在單位對我要開報考證明這件事感覺莫名其妙,就是不是很愿意。
回復:報名后確定就業(yè)關系的原則上要開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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