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云南省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下屬機關服務中心201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崗位工作人員1名?,F(xiàn)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人數(shù)
(一)招聘崗位:會計。
(二)招聘人數(shù):1人。
三、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招收應往屆畢業(yè)生(含就業(yè)期限內未就業(yè)人員)。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
(四)會計專業(yè),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
(五)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出國留學應聘人員學歷要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七)身體健康;
(八)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經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批準后,按規(guī)定程序擬于5月上旬在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ynhrss.gov.cn)、云南省僑辦外網(http://www.ynqb.net.cn)上公開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
云南省僑辦人事處組織報名。報名不收取報名費。
1、報名時間:2011年6月1日9:00至6月3日17:00時止。
2、報名地點:云南省僑辦人事處(昆明市東風東路154號)。
3、報名方式及要求:
①應屆畢業(yè)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資格證和有關材料原件、復印件,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報名。
②往屆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歷證、資格證和有關材料原件、復印件,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報名。
③在職人員參加公開招聘的,應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
④省內考生須本人到云南省僑辦人事處現(xiàn)場報名。省外考生不能到現(xiàn)場報名的可由他人代為報名(提供相關材料復印件或傳真件)。
⑤報名考生請自行下載填寫《云南省事業(yè)單位應聘人員考試報名登記表》(附表),工作人員現(xiàn)場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審查條件的人員在《報名登記表》上加蓋云南省僑辦人事處公章確認,并以電話方式通知領取準考證和參加考試。應聘人員請如實填寫提交的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寫信息錯誤的自行負責;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三)筆試
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人數(shù)達到3:1以上(含3:1)的方可開考。
1、時間:7月4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
2、地點:云南省僑辦六樓大會議室(昆明市東風東路154號)
3、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占筆試成績的20%;崗位專業(yè)知識,占筆試成績的80%。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4、方式:采用單人單座閉卷方式,時間為120分鐘。
筆試成績于7月8日(星期五)9:00時在云南省僑辦外網(http://www.ynqb.net.cn)上公開發(fā)布。
(四)面試
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此確定面試人員,按照擬招聘人數(shù)與進入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
1、時間:7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
2、地點:云南省僑辦六樓大會議室(昆明市東風東路154號)
3、內容:應變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表儀態(tài)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4、方式:采用單人單間問答方式,時間為20分鐘。
5、面試成績于7月22日(星期五)9:00時在省僑辦外網(http://www.ynqb.net.cn)上公開發(fā)布。
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和經確認的《報名登記表》原件。缺少證件原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為考生的綜合成績。
(五)體檢
根據(jù)綜合成績排名先后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市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承擔。
(六)考察
云南省僑辦人事處組織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成績排名先后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七)公示
擬聘人員在在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ynhrss.gov.cn)和云南省僑辦外網(http://www.ynqb.net.cn)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滿無影響聘用問題的人員報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后,辦理相關手續(xù)。被聘用人員的工資及相關待遇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五、紀律要求
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違反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聘用,工作人員按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
監(jiān)督電話:
六、聯(lián)系方式
云南省僑辦人事處(昆明市東風東路154號)
聯(lián)系電話:0871-3333612;
聯(lián)系人:周文平、曾淑君。
云南省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